一、“服务供应商”系指为中资企业提供法律、会计、设计、咨询、金融、保险、设备、培训、酒店、票务等专业服务的企业或机构。“服务供应商”所在地域主要以昆士兰州为主。澳大利亚中国总商会中具有提供相关服务能力的会员,亦可成为“服务供应商”。
二、“服务供应商”遴选工作坚持“严格条件、规范程序、公开公平、择优竞争、动态管理”的原则。
三、“服务供应商”须具备以下条件:
1、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,了解中资企业的需求,能提供及时、准确、周到、专业的服务;
2、具有较高的知名度,在国际上、澳大利亚或昆士兰州具有良好的口碑,客户满意度较高;
3、具有良好的信誉,制度完善,经营规范;
4、具有为中资企业提供服务的实绩和经验,且价格合理。
四、遴选“服务供应商”的程序
首先由中资企业提名推荐“服务供应商”;其次,经商室根据提名,广泛征求有关企业和机构的意见,并将达到“服务供应商”条件的企业或机构列入“服务供应商”名册。
五、“服务供应商”的管理
经商室对“服务供应商”实行动态管理。每年对已列入名册的服务供应商的服务意识、质量、实绩和收费等做出综合性评估。与此同时,根据中资企业推荐,经商室对新提名的服务供应商进行评估。在综合评估的基础上,修订年度供应商名册。
六、经商室将《“服务供应商”遴选办法》和《年度“服务供应商”名册》在经商室公共网站上予以公布。
驻布里斯班总领馆经济商务室
2018年10月8日